桅顶: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,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,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.5度内显示。
舷灯: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,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.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。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.5度内分别显示。
尾灯: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。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,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.5度内显示。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,但不得高出舷灯。
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
太阳能航标灯作用于提高航行效率:有助于船舶规划佳航线,减少不必要的迂回和延误,提高运输效率。 6. 维护水上交通秩序:使水上交通更加有序,减少混乱和冲突。 太阳能航标灯利用太阳能作为能源,具有节能环保、安装维护方便等优点,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